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食品法规:2020年3月发布和实施及即将实施的食品相关法规汇总【2020-03-27更新】

食品法规:2020年3月发布和实施及即将实施的食品相关法规汇总【2020-03-27更新】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06 11:13:30  作者: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3846
核心提示:本汇总由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主要包括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等国家法规,以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市监规〔202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地方法规,仅供参考,本汇总将不断更新。
 本汇总由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仅供参考,本汇总将不断更新补充。

国家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市监食生〔2020〕15号)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托曲珠利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和最高残留限量(MRLs)(试行)、托曲珠利砜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73号)
 
 
 
 
 
 
 
 
 
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监食经函〔2020〕406号)
 
 
 
 
 
 
 
地方法规:

北京: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0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有关程序的通告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

 
广东省种子条例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深市监规〔2020〕1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市监产质〔2020〕92号)

市商务委关于转发商贸、餐饮等行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指引的通知 (沪商服务〔2020〕58号)
 
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饲料兽药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通知 (沪农委〔2020〕52号)

 
 
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卫发〔2020〕003号)
 
 
 
 
天津: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20年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竞〔2020〕4号)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企〔2020〕6号)

河北:

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冀粮电〔2020〕4号)

河北省商场、超市、餐饮和住宿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河北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推进餐饮住宿业恢复运营平稳发展的政策举措》的通知

陕西:

 
关于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的通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相关产品等6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湖南:

关于印发《2020 年全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长沙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2020版)的通告

重庆: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 (渝府令〔2020〕33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强冷链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 (渝府发〔2020〕7号)

安徽:

 
关于印发《促进安徽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

健康中国·山西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山西行动(2019-2030年)》的通知

 
吉林: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确保粮食生产和安全及扩大“菜篮子”产品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20〕14号)

黑龙江:

 
山东:

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 (省政府令第331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农外字〔2020〕3号)

 
 
 
 
四川: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川财农〔2020〕14号)

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

 
 
江苏:

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的公告

 
 
甘肃:

 
 
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粮物〔2020〕3号)

关于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 (甘卫食品函〔2020〕148号)

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恢复餐饮企业复工营业的紧急通知

 
广西: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海市2020年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桂政发〔2020〕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0年版)》(第一批)的通告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卫发〔2020〕1号)

江西:

 
青海: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监测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 (青市监食生〔2020〕50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为加快推进全省餐饮行业全面恢复营业有关事项的通告 青海省人民政府通告(第18号)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

贵州: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助推全省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复工营业二十条》

湖北: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百六十八号))

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08号)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党参等9种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福建: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清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规范性文件结果的通知 (厦卫政法〔2020〕83号)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福建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市监食生〔2020〕73号)

河南:

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的通知 (豫商办文〔2020〕17号)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尽快开放活禽交易市场的紧急通知
 
 
云南: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云南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粮规划发〔2020〕3号)

贵州:

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本)

海南:

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农办〔2020〕39号)

内蒙古: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全区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内动卫监[2020]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政府令第243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蒙”字标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市监认检字〔2020〕50号)

国家本月发布,将来实施:

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6号)

地方本月发布,将来实施: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十五届〕第25号)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8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0.8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