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的文件精神,省卫生健康委在全省征集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种植和拟加工经营的试点地区或单位。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健康委统一汇总试点地区的食药物质种植和拟加工相关信息,于3月31日前通过OA网报送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处。我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制定风险监测计划,并会同省市场管理局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批。
联 系 人:闻胜 邬珊
联系电话:027—87658399 87366423
附件:
1.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名单
1.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名单
2.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开展试点工作的食药物质种植相关信息
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开展试点工作的食药物质拟加工相关信息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