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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8号建议的答复函|关于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从严整治食用油掺伪现象的建议 (陕市监函〔2025〕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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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06-23 16:50:03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9
核心提示:提出的《关于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从严整治食用油掺伪现象的建议》(第7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陕市监函〔2025〕415号
发布日期 2025-06-23 生效日期 2025-06-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议案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米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从严整治食用油掺伪现象的建议》(第7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食用植物油安全监管工作,突出隐患排查,强化问题整改,我省食用植物油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行为,重点解决食用植物油行业突出问题,切实保障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从2025年4月起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组织召开全省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4月19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次召开全省工作推进会,通报存在问题,推进工作开展。截至5月底,全省共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者1401家,食用植物油销售者12904家,餐饮服务提供者14647家。

(一)排查整治任务

生产经营贯通检查。针对食用植物油生产者,重点检查原料采购、生产投料、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流向和产品标签标识;针对食用植物油销售者,重点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粮油店、商超和农村地区经营者的进货、批发销售记录和产品标签标识;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进货情况。

线上线下并联核查。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农村地区经营者为重点,组织开展价格异常产品排查,对明显低于合理销售价格的,溯源排查上游供货者、生产者,通过穿透核查产品生产销售记录、现场检查生产加工过程,彻查价格异常原因,循线深挖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交付装卸运输联动检查。涉及散装食用植物油交易的发货方、收货方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跨区域联动检查,重点检查发货方交付控制、收货方卸载入库等记录和运输随行文件。

(二)全面开展排查

省局随机抽取若干批次省内企业生产的食用植物油,组织开展生产、销售、餐饮环节贯通检查。各市(区)局建立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企业、食用植物油批发交易市场排查台账,对照台账,逐一开展生产经营贯通检查、线上线下并联核查、交付装卸运输联动检查。同时结合年度监督抽检计划,有针对性的对辖区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用植物油脂肪酸组成指标抽检,对于结果异常的生产经营者,及时开展核查处置。

(三)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准确定性定责,从严从快从重予以处罚,对应当吊销许可证的一律予以吊销;同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规定,符合从业禁止情形的依法禁止从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公职人员违纪的一律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四)强化整治成果运用。对检查发现问题的生产经营者及时责令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对问题较多的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加强行政指导、进行责任约谈。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对符合相关情形的违法生产经营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二、开展专项抽检监测

为配合食用植物油整治行动,4月23日,省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抽检监测的通知》,抽检范围主要针对食用植物油中的菜籽油、大豆油、芝麻油、花生油、玉米油等品种。生产环节,抽检对象原则上覆盖全省在产获证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优先在生产企业成品库抽取该企业重点品种或产量较大的产品。餐饮和销售环节,抽检企业货架、柜台、库房或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取同一批次在用和待销产品。抽检时兼顾规格型号(大包装、小包装)、生产工艺(浸出、压榨)等。对抽检中检出的不合格食用植物油,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查明原因,找准问题,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全省食用植物油共计抽检1592批次,其中监督抽检1416批次,风险监测176批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全链条生产经营行为。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小作坊、食用植物油销售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全链条生产经营行为。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结合实际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精准防控食用植物油污染风险。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入网生产经营者资质审核查验,规范食用植物油网络销售行为。

(二)加强价格异常产品日常排查。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强价格异常食用植物油日常排查,对明显不符合食用植物油合理销售价格的,穿透核查生产、销售、采购等记录,循线严查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持续开展科普宣传,鼓励广大消费者通过全国 12315 平台和 12315 热线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并及时受理反馈。

(四)合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标准引领,推动完善食用植物油相关标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以标准化引领食用植物油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科学管理,推动企业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完善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和追溯体系,提升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能力和水平。坚持品质提升,引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加强产品研发,提升产品品质,培育食品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用植物油的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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