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23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23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19 08:15:21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189
核心提示:为了更好地服务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省政府决定废止《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2007年9月1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公布)。
发布单位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省政府令第232号
发布日期 2020-03-11 生效日期 2020-03-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4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2018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服务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省政府决定废止《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2007年9月1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区: 江西 
 标签: 著名商标 认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95)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8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