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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农外字〔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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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3-09 05:05:52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2555
核心提示:为加速形成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化发展格局,着力打造一批标准高、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和出口示范企业,进一步提升示范效应, 巩固拓展我省农产品出口竞争新优势,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现代高效农业专项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鲁农外字〔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0-03-09 生效日期 2020-03-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附件:
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
 
  为加速形成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化发展格局,着力打造一批标准高、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和出口示范企业,进一步提升示范效应, 巩固拓展我省农产品出口竞争新优势,根据《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现代高效农业专项规划(2018-2022年)》,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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