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兽医实验室的建设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厅在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召开专题座谈会的基础上,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6月14日-6月28日
二、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农牧厅兽医局。
联系电话:0471-6652269
邮箱:nmgnmts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