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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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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2-19 04:49:27  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259
核心提示: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24〕2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修订了《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农文〔2022〕8号),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单位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19 截止日期 2024-03-1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河南
备注  

为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一级、二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24〕2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修订了《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农文〔2022〕8号),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省农业农村厅。

电子邮箱:hnsxmjfjc@163.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2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邮编:450002

联系人:岳道友,电话:0371-65917923

附件:   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办法》.docx

2024年2月19日

 地区: 河南 
 标签: 备案管理 指导意见 农业 实验室 风险 备案 生物安全 病原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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