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兽药、饲料、植保、农业环保、农机、农经、农业领域生物安全等方面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天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80号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我委对兽药、饲料、植保、农业环保、农机、农经、农业领域生物安全等7部分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月20日至2月28日(7个工作日),请将相关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tjsnyzhxzzfzdzfzhs@tj.gov.cn。
附件: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2024年2月20日
(联系人:王海旺;联系电话:022-28324081)
附件:
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机部分)(征求意见稿).xlsx
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经部分)(征求意见稿).xlsx
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业环保部分)(征求意见稿).xlsx
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农业领域生物安全部分)(征求意见稿).xlsx
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兽药部分)(征求意见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