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结合国家有关涉农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我厅重新修订了《黑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基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反馈省农业农村厅。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82622582@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自由裁量权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收(邮编:150000;电话:0451-82636982),并在信封上注明“自由裁量权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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