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提升自治区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2024年3月1日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更好地落地落实,结合配套管理办法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拟开展首次修订工作,现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无意见也需书面反馈。
联 系 人:包雪松
联系方式:0471-3687557、0471-4914358(传真)
电子邮箱:nmgsab@126.com
附件:1.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3.起草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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