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加强我市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规范许可证件的发放和使用,我局起草了《南通市水生野生动物利用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文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9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征求意见反馈: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46号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13-5900216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通市水生野生动物利用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邮件方式将相关意见发送至邮箱:ntnyncjyyc@126.com。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