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完善审批方式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完善审批方式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3-21 09:45:20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346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保障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经征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意见,代拟了《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完善审批方式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和《起草说明》(见附件2)。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20 截止日期 2024-04-0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中国
备注  

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平稳,但个别领域一些产品质量可靠性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基础材料还存在质量短板,一些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较高,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较大。

为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保障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经征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意见,代拟了《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完善审批方式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和《起草说明》(见附件2)。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ongyp@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生产许可证目录调整征求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生产许可证目录调整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

附件:   1.《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完善审批方式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2. 《起草说明》.doc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20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生产许可证 市场监管 产品质量 行政许可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7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