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11月10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近2年来,全省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工作较好地保障了获证企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实施办法》即将到期。省局质量监督处起草了《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3年9月9日前反馈省市场监管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下载《意见反馈表》(附件2)填写意见,邮件发送至3363876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反馈意见”。
2.将《意见反馈表》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二巷4号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邮编:610061),请在信封注明“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反馈意见”。
附件:附件1 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意见反馈表.xlsx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