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改革措施,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6月9日前反馈省市场监管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下载《意见反馈表》(附件2)填写意见,邮件发送至jdc8660760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反馈意见”。
2.将《意见反馈表》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二巷4号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邮编:610061),请在信封注明“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反馈意见”。
附件1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