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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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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31 15:08:30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23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市监法规字〔2021〕13号)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或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发布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21 截止日期 2023-09-2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山东
备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市监法规字〔2021〕13号)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或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邮    箱:scjgfgc@shandong.cn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邮编250014

附件: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稿)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

 地区: 山东 
 标签: 行政处罚 裁量权 裁量基准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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