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了先照后证登记注册改革的相关法规,本汇总信息将不定期更新补充,仅供网友参考。
国家部委:
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15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农办办[2014]48号)
各地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农办办[2014]48号)
各地方:
北京:
重庆:
重庆:
湖南:
四川:
湖北:
福建:
辽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6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68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0号)
陕西:
吉林: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先照后证”改革及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食药监办〔2016〕7号)
关于印发《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
关于印发江苏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65号)
关于印发南京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4〕107号)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90号)
市政府关于加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4〕302号)
贵州: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14〕28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29号)
广东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90号)
市政府关于加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4〕302号)
贵州: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14〕28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29号)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制定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委字〔2014〕2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州市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穗府办〔2015〕1号)
河北
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公告(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5年第1号)
西藏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工商局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54号)
安徽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皖工商明电〔2015〕1号)
山西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42号)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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