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及动态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2025年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及修改理由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326343479@qq.com,征求意见期限为7日。
联系人:汤瑞黎,89071221,18580878131。
附件: 《2025年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