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22677322@qq.com。
二、将意见建议函寄至: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与执法处),邮编:310007。
三、征集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23日。联系电话:0571-81051458。
附件: 1.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