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时效性,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的要求,现公开征集对我省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明显滞后于社会实际情况发展变化、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进行清理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于2024年12月12日前反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570203,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电子邮箱:shfgc1605@163.com。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