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行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6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hljyjtfgc@163.com,可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兆秋,联系电话:87016266。
附件: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2024版)(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