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1-21 16:31:34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规范全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我局研究起草了《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9日
发布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20 截止日期 2024-11-29
有效性状态 地区 福建
备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规范全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我局研究起草了《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cjgj.fujian.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二、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邮政编码:350003,联系人:姚志颖,联系方式:0591-87863703。

三、电子邮箱:fjsgsjzcspc@sina.com。

附件:

   附件1: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41119.docx

   附件2:《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1119.docx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地区: 福建 
 标签: 经营 细则 市场主体 市场监督 登记管理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28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