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制修订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我局修改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并动态调整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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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