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名称救济机制和措施,建立企业名称争议行政裁决机制,拓宽企业名称权利的救济渠道,提升企业名称规范化水平,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黑龙江省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请将相关意见及建议反馈至指定邮箱:hljgswz@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
2.关于《黑龙江省企业名称争议裁决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