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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对《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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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5-09 16:28:54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34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我委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9 截止日期 2024-05-1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天津
备注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行政处罚行为,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我委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6日(7个工作日),请将相关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tjshyzhygjdglchufgk@tj.gov.cn。

附件:   《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郭颖;联系电话:022-66312013)

 地区: 天津 
 标签: 行政处罚 裁量权 裁量基准 农业 动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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