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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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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02-26 10:32:47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68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本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充分释放场地资源,放宽准入条件,激发市场活力。受省政府委托,我局对《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闽政〔2014〕25号)进行修订,形成《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3 截止日期 2024-03-03
有效性状态 地区 福建
备注  

为进一步规范本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充分释放场地资源,放宽准入条件,激发市场活力。受省政府委托,我局对《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闽政〔2014〕25号)进行修订,形成《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cjgj.fujian.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二、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注册审批处,邮政编码:350003,联系人:姚志颖,联系方式:0591-87863703。

三、电子邮箱:fjsgsjzcspc@sina.com。

附件:

   1.《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2.《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地区: 福建 
 标签: 准入 经营 委托 市场主体 市场监督 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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