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24个省级部门起草了《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6月5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并注明反馈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金红, 电话:0571-89761148
1.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分局收,邮编:31000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3053784419@qq.com。
3.征求意见时间:5月26日至6月5日
附件: 《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docx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24个省级部门起草了《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6月5日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并注明反馈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金红, 电话:0571-89761148
1.通过信函方式寄送至: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分局收,邮编:31000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3053784419@qq.com。
3.征求意见时间:5月26日至6月5日
附件:《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http://zjamr.zj.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 classid=-1&filename=2505121544404528990.docx>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
2025年若干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若干举措。
一、主要目标
2025年,以实施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等五大行动为牵引,推动商品服务质量提升,消费风险降低,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效果明显,经营者诚信意识不断增强,全省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力争消费环境指数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主要指标
序号主要指标
1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300家以上,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
2新增同线同标同质产品200种以上
3新增制修订“两新”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0项以上
4举办“味美浙江”“浙里来消费”等品牌促消费活动2000场以上
5快递物流服务“县到村一日达”覆盖率达到80%以上
6打造千万级核心景区30个以上
7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2万个以上
8全省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5%以上
9动态培育放心消费基础单元20万家以上、放心消费集聚区500个以上、线下无理由退换货单位9万家以上
10动态培育提升“绿色直播间”300个
二、实施消费供给提质行动
1.提升实物消费质量。深化消费品工业“浙里智造供全球”行动,实施“礼出之江”“智家浙优”等省域品牌锻造计划,培育本土新消费和区域(行业)品牌。推进“商业+文旅”,扩大国潮国货品牌影响力。开展全省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引导2500家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进“老字号走向大市场”专项行动,指导出口食品生产企业15家以上。
2.改善服务消费品质。健全服务消费标准体系,新增企业标准“领跑者”100项。深入开展“信用+”工程,推动养老、托育、家政、旅游、购物商圈等民生领域信用应用场景建设。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品质。新增乡村民宿服务认证30家。鼓励各地结合国家生育补贴等政策实施,对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发放托育券,有效推动育婴消费。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与实体商业融合发展。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新增农村物流综合性服务点500个。
3.创造更多消费场景。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对首店、首发、首秀、首展等首发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消费场景焕新。举办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建设“浙里票务”全省演艺大票房。深化城镇社区公共服务集成落地,开工建设1000个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健全“1+N”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渠道,提升电信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
三、实施消费秩序优化行动
4.严守消费安全底线。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动“浙食链”重点主体、重点品种上链率达到95%以上。省级药品抽检不少于10000批次,国家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达 99.5%。省级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开展“昆仑2025”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犯罪活动。推动压实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深化“五大领域”消防安全整治,指导经营者、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消费场所消防安全保障义务。推进“国门守护”行动,进口食品监督抽检1000批次以上。开展“金钥2025”稽查专项行动,打击进出口商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强8大类28种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召回监管力度,全省消费品产品质量抽查批次不低于1.8万批次。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治理行动,探索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
5.整治市场交易环境。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强化食品领域“两超一非”监管,打击食品新型非法添加违法行为。强化电信、装修、维修、旅游等行业领域“霸王条款”治理。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拒绝履行合同等行为。开展2025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打击网络市场中流量造假、刷单炒信、低俗带货、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组织“护航2025”“深蓝”“剑锋”等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
6.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集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商业混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7.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深化省级常态化会商、市县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探索投诉信息公示从线上向线下延伸,公示率达到95%以上。优化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失信名单产生、惩戒措施实施和解除等闭环管理。推进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综合治理。
四、实施消费维权提效行动
8.强化消费纠纷源头解决。引导总部型、平台型企业健全消费争议解决体系,推动更多经营主体加入在线“一键和解”,源头化解率达到20%以上。开展跨境电商争议化解工作,力争跨境电商食品安全争议就地化解率、问题整改率和消费者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
9.强化消费纠纷行政调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受理流程,依法高效处置消费投诉举报。强化“诉转案”线索转化工作,依法有效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10.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加强诉调对接,推动实现法院委托调解案件线上流转,提升消费矛盾纠纷调解效率。运用“共享法庭”模式,化解消费纠纷不少于300件。优化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衔接机制,支持消费者诉讼。
11.创新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消费维权工作纳入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打造品牌型消费维权调解室、名人维权工作室等。在重点消费集聚区、主要电商平台、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消费维权联络站。
五、实施消费环境共治行动
12.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属地电商平台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深入推进“点亮行动”,确保电商平台入住经营者证照等身份信息真实有效。指导银行机构落实单用途预付资金银行托管机制,引导更多的预付资金监管平台接入预付资金托管信息转接平台。
13.推动行业自律。健全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常态化沟通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公约,发起行业放心消费倡议。持续推进“消保圆桌会”工作机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联动协作。
14.加强消保委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消保委组织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省市县三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建设。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开展消费调查、比较试验专项工作。
15.强化社会监督引导。支持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参与监督。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培育5家省级消费教育基地,举办1000场“送法律、送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市场、进企业、进平台”活动。
六、实施消费环境引领行动
16.突出创新引领。聚焦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开展“品字标浙江制造”等品牌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开辟快速审批绿色通道、提供贷款利率优惠等,对履诺践诺的放心消费单元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融资支持。探索无理由退货责任保险。
17.注重标杆带动。综合运用标准引领、金融赋能、信用激励等手段,推动经营主体主动承诺履诺践诺。动态培育放心美妆品质商圈(街区)15个。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农贸(批)市场认定微改革,建设“幸福菜市场”。制定放心消费单元建设质效评估办法,构建“对标提升、监测评估、示范带动”制度闭环。
18.鼓励区域先行。深化“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动态发展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单位力争达到850家以上。深化长三角消联投诉联合发布机制,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消费投诉相关信息。
19.深化国际合作。支持各地举办跨境电商相关展会,促进政府间、企业间的对话与合作。推进入境旅游全链条便利化“一件事”改革,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