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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征询公众对《安徽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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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9-27 15:29:24  来源: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17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3〕9 号)要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我厅起草了《安徽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单位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26 截止日期 2023-10-26
有效性状态 地区 安徽
备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3〕9 号)要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我厅起草了《安徽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9月26日起至10月25日止,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551-62998752

电子邮箱:ahyjtzfc@163.com

通信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707室

特此公告。

附件:   安徽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docx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26日

 地区: 安徽 
 标签: 行政处罚 指导意见 应急管理 违法行为 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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