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据市城市管理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京管发[2021]19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21]1277号),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BF--2020--2721)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运输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居民单位与厨余垃圾运输单位之间的厨余垃圾运输服务关系。
现将示范文本通过"首都之窗"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为2021年9月3日至9月9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发送邮件到bjgshtc@163.com或csglwgfc@163.com的方式,为文本的完善提出宝贵意见。
本次示范文本修订,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从餐饮服务单位扩大至所有产生厨余垃圾的非居民单位,促进非居民单位与厨余垃圾运输单位依法履行垃圾分类义务,规范厨余垃圾运输管理。二是强化计量收费管理,示范文本主要明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缴费和结算方式、垃圾交接地点和时间、分类质量要求等事项,推动运输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提升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示范文本对签约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细化了违约情形,进一步强化诚信履约意识。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