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有效保护经营主体登记档案,便利政府部门及社会公众查询利用登记档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档案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海南省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海南省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实际,起草了《海南省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请广大社会公众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hngsqyzcj@163.com
2.联系电话:(0898)65323018
3.信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省市场监管局窗口 戚少春(收)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
附件列表:
附件:《海南省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