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承揽合同以及委托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京津冀三地实际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共同起草了《京津冀地区承揽合同(征求意见稿)》《京津冀地区委托合同(征求意见稿)》示范文本,现通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广大群众可在2024年11月12日前通过发送邮件至wjc@hebamr.cn的方式,留下宝贵意见。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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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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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11-06 | 截止日期 | 2024-11-12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河北 | |
备注 |
为明确承揽合同以及委托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京津冀三地实际情况,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共同起草了《京津冀地区承揽合同(征求意见稿)》《京津冀地区委托合同(征求意见稿)》示范文本,现通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广大群众可在2024年11月12日前通过发送邮件至wjc@hebamr.cn的方式,留下宝贵意见。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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