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全面提升校外配餐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联合起草了中小学校外配餐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出意见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1.信函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邮编:150001),黑龙江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收。
2.电子邮件方式:xxwsclbs@163.com
3.联系电话:0451-85715166
请在提交意见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 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