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的工作要求,我厅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对现行《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及《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进行修订完善。现再次征求意见。
请各市级农业农村、海洋渔业部门汇总辖区内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11月14日前进行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1.电子邮箱:fgc23448890@163.com
2.电 话:024-23448891;23447831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0月31日
1.辽宁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农业部分)(征求意见稿).xlsx
2.辽宁省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渔业部分)(征求意见稿).xlsx
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