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草案 » 地方法规草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废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4-10-31 16:30:31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94
核心提示: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31 截止日期 2024-11-30
有效性状态 地区 上海
备注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局。单位反映的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

意见建议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shfld@scjgj.sh.gov.cn;2、传真:(021)54662231;3、邮寄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1号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价监办收,邮政编码:200032。

特此公告。

   关于废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沪市监垄价〔2022〕917号.doc

 地区: 上海 
 标签: 指导意见 违法行为 市场监督 认定 规范性文件 价格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法规草案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推荐法规草案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