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nxyjtzcfgc@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焦佩玲,0951-8622034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
2.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