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强制性和自愿性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本市碳排放管理制度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我局起草了《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气候处,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sh_greenhousegases@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7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