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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2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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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27 01:29:21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41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进口产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免办”)审核和监管工作效率,支持企业研发测试降本增效,拓展国际业务发展先机,服务本市贸易便利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深市监通告〔2023〕46号
发布日期 2023-04-20 截止日期 2023-05-28
有效性状态 地区 深圳市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进口产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免办”)审核和监管工作效率,支持企业研发测试降本增效,拓展国际业务发展先机,服务本市贸易便利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305号),现就《深圳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5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审批服务处收,联系电话83070277、83070445(邮编518040),并在信封上注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henpifuwuchu@mali.amr.sz.gov.cn,并在邮箱标题中注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反馈意见”。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起草说明.doc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地区: 深圳市 
 标签: 规章 市场监管 市场监督 强制性产品认证 认证认可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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