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制定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5月25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邮件反馈。sdzljd@shandong.cn。
2.信函反馈。通信地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邮政编码:250014。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3.电话反馈。0531-51792279。
4.传真反馈。0531-51792465。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官网未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