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法规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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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征求意见稿).docx
2.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 准》起草说明.docx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