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起草了《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建议寄送至: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中路8号。(请在邮件上注明“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立法二处洛桑卓嘎收”字样)
2.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至:0891-6285402
3. 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建议发送至:wdh10000@163.com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日。
附件:《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 .docx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