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1984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并经过1996年修正、2008年修订和2017年修正),为我国水污染防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目前,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有关水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以及单行条例已有140余件,但新疆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自治区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实施方案》等专门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国家法律的配套实施,实践中难以充分发挥对新疆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平衡协调作用。鉴于此,需要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条例》),现开展相关调查问卷工作,希望大家积极配合,为《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我们郑重承诺:此次问卷数据仅用于《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使用,对您提供的相关内容予以保密使用。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参与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
参与方式:点击链接参与问卷调查:https://www.wjx.cn/vm/OtaHDRQ.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