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规范食品小作坊许可审查工作,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等法规、规章、决定要求,结合福建省食品小作坊发展现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试行)》(闽食药监食生﹝2017﹞4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12月24日前反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cjgj.fujian.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jsp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福建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邮政编码:350003,联系人:欧阳崇斌,电话:0591-87311357。
附件: 《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