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有关条款要求,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天津市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和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官网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广大市民可于2024年4月2日前通过发送邮件至scjgspaqcjjcc@tj.gov.cn的方式,留下宝贵意见。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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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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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4-03-21 | 截止日期 | 2024-04-02 |
有效性状态 | 地区 | 天津 | |
备注 |
《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有关条款要求,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天津市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和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官网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广大市民可于2024年4月2日前通过发送邮件至scjgspaqcjjcc@tj.gov.cn的方式,留下宝贵意见。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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