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我局草拟了《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8月26日前,通过以下2种方式反馈:
(一)在本征求意见栏目下方直接填写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rjwfgc@meeb.sz.gov.cn。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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