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lsjzfdc@ls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处,邮政编码100744。信封上请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21年6月27日。
附件: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北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