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传统饮食习惯和食品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弘扬传统饮食文化,激发市场活力,推动药食同源物质产业有序、高质量发展,各省制定了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工作相关法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食品伙伴网整理了各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相关法规汇总,供参考,本汇总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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