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管理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卫函 〔2020〕251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管理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卫函 〔2020〕25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28 13:18:04  来源: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4709
核心提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管理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食品和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要求,我省决定对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菜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见附件1)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管理试点申报工作。
发布单位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湘卫函 〔20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0-04-28 生效日期 2020-04-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食品和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要求,我省决定对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菜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见附件1)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管理试点申报工作。
 
  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汇总辖区内拟开展试点的相关食药物质种类和生产加工情况(见附件2),于5月15日前报送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处。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各市州的申报情况,编制全省试点工作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
 
  联系人:辜妹兰、侯镇,联电话:0731-84822130、84470920,邮箱:2930871176@qq.com
 
     附件:1.党参等9种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名单
 
  2.市州试点生产相关信息表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