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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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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24 09:48:53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37
核心提示: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核定,现将《浙江省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12-23 生效日期 2021-12-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2-11-03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核定,现将《浙江省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2月16日

   浙江省铁皮石斛、灵芝、山茱萸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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