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了部委及各地方兽药残留相关的法规,本汇总信息将不定期更新补充,仅供网友参考。
国家部委:
国家部委:
各地方
内蒙古
关于下达2017年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17〕44号)
云南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云南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湖南
娄底市畜牧水产局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江西:
四川:
辽宁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15年省本级畜产品兽药残留、“瘦肉精”与生鲜乳质量全监测计划的通知(辽牧发〔2015〕36号)
湖北
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食药安办文〔2016〕39号)
广西
重庆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16〕127号)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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