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娄底市畜牧水产局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娄底市畜牧水产局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6-20 10:08:54  来源: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816
核心提示:为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遏制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做好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现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娄底市畜牧水产局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娄底市畜牧水产局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6-0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yjj.hnloudi.gov.cn/xxgk_2232/gzdt/tzgg/201706/t20170619_372617.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畜牧水产局:
 
  为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遏制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根据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做好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2017年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规范兽药使用行为。
 
  二、工作重点
 
  (一)品种。水产品以大菱鲆(俗称多宝鱼)、乌鳢(俗称财鱼)、鳜鱼(俗称桂鱼)、黄颡鱼(俗称黄鸭叫)、牛蛙等为重点,集中治理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法行为。畜产品整治以人畜共用抗生素药物及禁用化合物、容易滥用兽药非法添加为重点。
 
  (二)环节。在生产养殖环节,督促养殖企业(场、户)强化内部质量控制,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在屠宰环节,要突出整治注水、在血里添加非食用物质、种猪及晚阉猪产品不标明相关信息、沥青松香脱毛、滥开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等行为。在市场销售环节,监督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养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的水产品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如实记录畜禽水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采购的畜禽水产品来源可追溯。健全完善畜禽水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产品,实施来源追溯和去向追踪,及时将追溯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抽检。以畜禽水产品生产运输环节、市场销售及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为抓手,突出人畜共用抗生素药物及禁用化合物、容易滥用兽药的监督抽检;扩大对畜禽水产品中抗生素等兽药抽样覆盖范围,增加风险隐患品种抽检数量和频率,切实掌握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大信息公示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涉及源头问题的,及时通报产地有关部门。
 
  三、方法步骤
 
  (一)始终坚持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法定主体责任为立足点,深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整顿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摸清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情况;以整顿规范兽药使用主体为抓手,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强化兽药使用者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监督执行安全用药各项制度;以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销售者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严格监督市场开办者落实畜禽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检或者快速检测等义务,发现畜禽水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要求销售者停止销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与销售者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并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严格监督畜禽水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保证畜禽水产品来源可查。
 
  (二)集中开展两轮专项行动。6月份前和6月-9月份,分别开展专项行动,在前期动员、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宣传发动,全面摸底并核查畜禽水产品养殖、屠宰及销售主体的底数,建立销售台账。销量较小、业态单一的以部门执法为主,销量较大、问题隐患较多的要组织联合执法,立案查处的应当追根溯源,全程追责。
 
  (三)严格执法。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大中型养殖场(小区)、散养集中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实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全覆盖。继续严厉打击水产品暂养期间使用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各县市区食药监、畜牧水产部门要继续按照《娄底市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娄食安办发﹝2016﹞9号)要求,及时汇总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并分别于6月25日、9月25日前报送第二、第三季度有关情况。在11月10日前做好有关总结和迎检准备。
 
  联系人:刘新晖 (市食药监局)
 
  电  话:0738-8380256   邮箱:ldsak00@163.com
 
  联系人: 卢良书(市畜牧水产局)
 
  电  话:0738-8318077   邮箱:ldzlaq@126.com
 
  附件:畜禽水产品抽检品种和项目参考目录
 
  2017年6月5 日
 
  附件
 
  畜禽水产品抽检品种和项目参考目录
 
  一、指定抽检品种和抽检项目

序号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细类 (四级)

规定项目

1

畜禽肉及副产品

畜肉

牛肉、羊肉: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

猪肉: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黄胺类、地塞米松

禽肉: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

禽蛋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畜副产品

牛肝、羊肝、猪肝: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卡巴氧、喹乙醇

2

水产品

水产品

恩诺沙星(限淡水鱼)、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

  二、可选择抽检项目参考目录

项目分类

项目名称

兽药残留(65项)

β-受体兴奋剂: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西马特罗;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苯烯酸钠;

禁用化合物:孔雀石绿;

β- 内酰胺类:苄星青霉素、苯唑西林;

氨基糖苷类:妥布霉素;

喹诺酮类:恩诺沙星、达氟沙星、沙拉沙星、双氟沙星、氟罗沙星、司帕沙星、环丙沙星、氟甲喹、噁喹酸;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替米考星;

四环素类:四环素、土霉素、多西环素、金霉素;

酰胺醇类: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

林可胺类:林可霉素;

磺胺类: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地索辛、磺胺多辛、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氯哒嗪、磺胺喹噁啉;

激素类:己烯雌酚、雌二醇、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群勃龙、醋酸甲孕酮;

其它:3-甲基喹啉-2-羧酸、氯丙嗪、安眠酮、地塞米松、喹乙醇、甲氧苄啶、地西泮、地美硝唑、甲硝唑、洛硝达唑、氨苯砜、玉米赤霉醇、、盐酸甲氧氯普胺、甲氧氯普胺、、井冈霉素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1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