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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江西省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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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4-04 08:11:33  来源: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浏览次数:225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2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3号)要求,切实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及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江西省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江西省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单位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赣农办牧〔2018〕11号
发布日期 2018-03-22 生效日期 2018-03-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限量相关,其他
备注 http://www.aqsc.agri.cn/gzjl/xtdt/201804/t20180403_323921.htm 
附件:
    《江西省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江西省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各设区市农业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畜牧水产、农林水务)局,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2号)和《农业部关于印发<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18〕3号)要求,切实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及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现将《江西省2018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江西省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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